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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October 01, 2006

事先張揚的分手

有錢佬娶老婆,講定分手之後如何分產,並訂立合約,清清楚楚,無數可拗。

這種「事先張揚的分手」文化竟也逐漸的普及起來,反映「後現代」的男女清醒得可以,不會迷信天長地久的愛情。

凡事開誠布公,就連分手也有事前協議:「嗱!你知我知,大家都係成年人,今日大家『合皮』﹙happy﹚,聽日就你走你既陽關路我行我既獨木橋。總之,分手之日,大家好來好去。」

分手後要處理的事務,包括禮物、情書、寵物……。同居者,還要商議到時誰人留下,誰人離開。總之,這份「分手善後清單」愈是仔細,就愈能減少因分手而引發的爭執。這種協議一點也不浪漫,甚至可說是浪漫的反調,但在今時今日的情色世界卻又似乎十分必要。

揭開報章,男女之間因情海翻波而互相廝殺的新聞屢見不鮮,有的選擇透過傳媒作公開審訊,將對方負情負義的劣行公諸於世。情到濃時,一切也不計較,一旦分手,就一分一毫也算得清楚。我卻不愛糾纏於分手後的計算,重要的是,心保留對對方的最大善意。「惆悵曉鶯殘月,相別,從此隔音塵。如今俱是異鄉人,相見更無因。」念往事,憶音容,泛起的不想是苦澀的味道。分手後,愛惜對方,其實也是愛惜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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