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bout Relationshi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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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October 01, 2006

是否也應該講下「男權」?

女人有自己的組織,就連同性戀者也已走在一起,爭取權益,抗拒歧視。偏偏就只有男人,卻缺乏了代表他們發言的機構。

譬如談到性騷擾、性別歧視、婚外情,一切「情色之論述」,男人都沒有「合法」的發言地位,因為沒有什麼公眾認可的「男性權益協會」、「反歧視男性委員會」之類的組織。

男人是一盤散沙,就算在專門研究「性別論述」的學術機構裏,都是「女性主義」﹙Feminism﹚的一統天下。

「男權」?就連詞彙也未有,各個什麼「比較文學」、「文化研究」、「藝術」等學系,都撥出大量資源,給女人或支持女人的男人,研究女性如何由古代至「後現代」,受盡壓抑、虧待。

要容易獲得資助,各研究員都甚懂得跟大隊、趕潮流,擬好研究題目,也盡量扯到跟女性主義有點牽連的層面上。

這種一統的性別論述,弔詭地製造出「女性主義」起初所竭力反對的「大敍事」﹙Grand Narrative﹚體系,即他們所謂的在男權主導的人類文化,所有的論述都傾向一種以男性意識主導的方向。是否應該是時候講下「男權」?是否應該有「男性主義」這個詞彚誕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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